調查:“生鮮燈”被禁用,仙桃落地情況如何?
從2023年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生鮮燈”被列入了禁用范疇。存在了數十年之久的“生鮮燈”被消費者詬病已久,特別是鮮肉、蔬菜攤位上,“生鮮燈”常被稱為“美顏濾鏡”,為不新鮮、有瑕疵的農產品“遮丑”,誤導消費者的感官判斷。
當下,禁令已過去4個多月,我市各大商超、集貿市場“生鮮燈”禁用情況如何?監管部門又是如何查處整治的呢?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
探訪:各大商超、集貿市場已難覓蹤影
新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如有違反且拒不改正者,將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連日來,記者走訪富迪三友生活廣場店、好鄰居量販店、老農貿市場、健康路集貿市場、交通路菜市場等地發現,“生鮮燈”已難覓蹤影,白色的節能燈已是“主旋律”,更能直觀看到產品原本的色澤。
3月19日,在走訪位于宏達路的老農貿市場時,多位肉販告訴記者:“以前大家都用‘生鮮燈’,感覺不用就吃虧,現在大家都不用了,這就挺好。尤其是我們做的是熟人生意,打動消費者要靠品質,而不是好看。”
3月20日,正在健康路集貿市場選購肉品的李阿姨對記者說:“現在換了這個燈之后放心多了,挑肉的時候看得很清楚,是什么顏色照出來就是什么顏色,不怕買到不新鮮的肉。”
何為“生鮮燈”?如何界定燈具是否合規?
據了解,“生鮮燈”是一種通過增加特定光源顏色美化貨品外觀的燈具,是商超、菜市場、生鮮門店里之前常見的營銷手段。例如,在日光燈下,豬肉顯得干癟、暗沉;切換到“生鮮燈”下則變得紅潤、鮮亮。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規定了商店、超市、農貿市場等各類公共建筑的照明標準值(包括照度標準值、統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勻度和顯色指數),可以作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場、生鮮門店等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設置照明燈具的參考依據。
監管部門:開展“生鮮燈”整治回頭看
“沙嘴市場7家鮮肉攤存在‘生鮮燈’;杜臺集貿市場3家鮮肉攤存在‘生鮮燈’;彭場某超市肉品區存在‘生鮮燈’;通海口某超市鮮活水產區存在2盞‘生鮮燈’;沔城某市場豬肉攤販違規使用‘生鮮燈’被立案查處……”記者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前期宣傳整治的基礎上,今年1月底,該局執法人員對照專項治理問題清單,開展了“生鮮燈”治理回頭看。
“1月底,我局食品相關科室分兩組對全市違規‘生鮮燈’治理進行了督查,共發現11處經營地點還存在使用不合規‘生鮮燈’的情況,均已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立案查處1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如何讓禁令真正落地?
記者獲悉,1月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檢查全市集貿市場35家、水果店350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50份。隨后,該局下發了《關于開展違規“生鮮燈”治理工作回頭看的通知》,要求各監管所明確標準,防止問題反彈。按照“一個參照、三個不得”的標準,“參照《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選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燈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蓋有色燈罩、不得誤導消費者”,督促市場開辦方及經營戶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燈具,督促市場開辦方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戶開展巡查指導,防止“生鮮燈”問題反彈。該局還將違規使用“生鮮燈”治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管重點,要求各市場監管所約談轄區內的市場開辦方,督促市場開辦方每日開展巡查,杜絕市場內違規使用生鮮燈。
回頭看怎么“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負責人告訴記者,各轄區針對消費量大的蔬果、肉類、水產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的經營主體,突出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商超等重點業態和農村、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區域,加大排查力度,發現一例,整改一例,確保實現動態清零。對超過責令整改期限未整改到位,拒不配合開展整改的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根據新規依法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各類變相“生鮮燈”的問題,各市場監管所還指導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健全完善“四方協調”機制,通過充分溝通、協商,將對燈具的使用目的從“美顏”糾正到“照明”的本質上來,還原生鮮自然本色。同時,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公眾通過隨手拍等方式,對“生鮮燈”問題進行監督,擴大禁用“生鮮燈”規定帶來的積極效果。
鹵菜攤位可用“生鮮燈”?
“為啥鹵菜熟食店還存在使用紅黃光的‘生鮮燈’?”采訪中,有市民發出了這樣的疑問。記者注意到,紅黃的光照一打,鹵制、油炸過的熟食呈現出鮮艷的色調,仿佛剛出爐一般。
對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負責人回應,“鹵菜不屬于生鮮食用農產品,故鹵菜店使用‘生鮮燈’不屬于新規規范的范疇,但在監管過程中,我們也進行了宣傳和引導。”
該負責人說:“總體來看,目前有營業執照的市場和超市基本沒有‘生鮮燈’了,但一些臨攤還存在,我們將依法進行監管,還生鮮、食用農產品真顏,并引導老百姓不要到有‘生鮮燈’的臨攤購買,讓廣大消費者和商家知曉新規。”(仙桃周刊融媒體記者 許雅亭)
(hai_xiantao)官方微信。
